会员申请事项_重庆市抗癫痫学会
会员申请事项

                会员申请事项

一、 本团体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二、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从事癫痫防治工作有关的专业人员或热心于抗癫痫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通知本人(单位)并发给会员证。

 四、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择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六、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特殊情况例外)。

    七、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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